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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历代王朝中,宋朝官员的待遇最为优厚,官员的俸禄不仅标准高,而且内容丰富形式多样。宋代大小官员锦衣美食,奢侈无度,只需为官数载,就能一世荣华富贵。
宋太祖赵匡胤为避免唐末藩镇割据重演,确立“与士大夫共治天下”的国策,通过 “厚禄” 与 “恩赏“,一方面为了笼络官僚,一方面为了推行“厚俸养廉”。宋太宗直言:“廪禄之制,宜从优异,庶几丰泰,责之廉隅。”给官员的俸禄待遇,必须尽可能优厚,等他们生活优裕了,再要求他们廉洁奉公,自然就有了制度保障。从宋太祖到宋徽宗,基本都遵循这一思路,不断给官员增加俸禄、扩大赏赐规模。这也是后来范仲淹在《答手诏条陈十事》中,将 “厚禄” 作为 “养贤之方” 的重要背景:“养贤之方,必先厚禄,厚禄然后可以责廉隅,安职业也”。
宋代官员的收入结构,大致可以分为三个层面:
一是正俸,即官方正式规定的固定俸禄。这部分以货币和实物相结合的形式发放,以宰相、枢密使这类最高级别的宰执大臣为例,他们每月可以领到 300 贯(即 30 万文)的俸钱;每年还能分到 20 匹绫、30 匹绢、100 两绵的换季衣料;此外还有 100 石禄米,每月按定量供给。
展开剩余81%以一品官为例,宋是汉代的 10 倍、清代的 6 倍;即便是以富庶著称的唐朝,也不及宋代的三分之一。具体来说,汉朝三公号称万斛,每月真实收入折合大米在西汉不到100公石,东汉不到50公石。盛唐时的一品大员可以拿到160公石,若加上职分田的收入,大概近180公石。北宋盛时的三太三少可以拿到400公石上下;元代的正一品官,最高时也不过110公石。明初也想维持一百一二十公石,但因通货膨胀,逐渐减少。到了清朝,一品官的收入,最多的时候也不到40公石。
宰相、枢密使等高级官员每年的俸钱,相当于北宋中期24000亩土地的收入。据宋徽宗时淮南转运使张根说,他掌管淮南20个州,每年上缴中央的财税有30万贯,平均一个州缴税才1.5万贯。一个州的收入还不足以养一个宰相级官员。
二是加俸,即正俸之外的专项补贴。除了俸禄以外,宋代官员还有名目繁多、数额惊人福利待遇和补贴,如茶酒钱、橱料钱、薪炭钱、马料钱,等等。另外,官员家中的仆人的衣食费用也由国家支付,每名仆人每年3000文。官员在任上还有“公使钱”和“职田”。包拯外任开封府时,朝廷划拨给包拯20顷职田,也就是2000亩耕地,允许他每年收租,并且无需纳粮。这2000亩耕地按每亩租米一石估算,每年也有2000石米的进项。这些“公使钱”和“职田”本来作为充当各级官府的办公费用,可是基本上成为各级官吏收入中的一部分,成为官员的隐性福利。
宋朝官员的官阶与职位分离,如果皇帝没有派他出任某一具体的职务,这样的官员就成为只领俸禄而不视事的闲官,即“寄禄官”,他们只能根据自己的官阶领取相应的俸禄。若他们出任地方某官,知某府或者某州,那么不仅可以领取原来官阶所规定的俸禄,而且也能领取州府长官的俸禄,即兼官也兼俸,这叫“职钱”,这样的官叫做“职事官”。王安石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身份判江宁府,他的收入既有宰相级官员的俸禄,别处还有州府级官员的俸禄,数目相当可观。再如包拯“倒坐南衙开封府”时,身上有3个职务,即龙图阁直学士、尚书省右司郎中、权知开封府事。按宋仁宗嘉祐年间颁布的《嘉祐禄令》,包拯便有3个职务的收入。作为龙图阁直学士,每年有1656贯的货币收入,还有10匹绫、34匹绢、2匹罗和100两绵的实物收入;按《宋史·职官志》,包拯在开封府任上,每月有30石月粮,其中包括15石米、15石麦,此外每月还有20捆(每捆13斤)柴禾、40捆干草、1500贯“公使钱”;再查《嘉祐禄令》,免费一级毛片在线播权知开封府事每月还有100贯的添支,每年冬天又发给15秤(每秤15斤)的木炭。
三是额外恩赏,也就是正俸、加俸之外的不定期巨额赏赐。比如名臣李沆生病时,朝廷赐银 5000 两;王旦、冯拯、王钦若这类重臣去世后,朝廷赐银的规格都是 5000 两;地方藩镇大臣如戴兴,曾得到银万两的赏赐,年加俸钱千万贯;北宋仁宗时期,每年用于赏赐文臣的财物,价值高达百万钱。
除了物质收入优厚,宋代官员的特权范围也非常大。比如 “恩荫制”,高级官员可以直接推荐自己的子弟、亲属甚至门客进入仕途,不需要经过科举考试。范仲淹曾经提到,在他上奏改革之前,官员刚刚到任就可以为子弟荫官;甚至官员退休、去世时,还可以向朝廷奏请恩赐异性亲属或亲信。
宋朝还设立了“祠禄之制”,就是由国家在风景名胜之地建宫筑祠,定期让高级官员们前往短期疗养,疗养结束,再行任职。不仅如此,宋代由于“入仕多门”,使得“天下有定,官无限员”,拥有数量庞大的官员队伍。熙宁三年(1071)朝廷供养的小吏就有53万人。到了偏安江南的南宋,虽然只剩了半壁江山,但官吏人数并不少于北宋,南宋灭亡前夕,内外官员仍达4万人,其中竟有半数以上的官员是有官无职的闲员。
宋代对官员的无节制供给,必然要找到对应的财政来源。支撑这种高支出的财政基础,就是对民间高强度、多层面的搜刮。另外,官员的特权阶层不断膨胀,他们占据了大量土地,又享有免税免役的特权,这部分税赋负担被完全转嫁到普通百姓身上。所谓“厚俸养廉”实为竭泽而渔。高俸禄反而助长奢靡之风,宰相吕蒙正日食需杀百鸡熬制汤羹。
北宋的正税已经远超前代,而实际盘剥更甚于正税。为了满足财政需要,官方巧立名目创立各种加征手段。这些名目繁多的加征、加派,将财政负担完全压在了普通民众身上。整个民间经济,需要长期供养庞大的官僚集团、臃肿的军队系统,以及对辽、西夏的巨额 “岁币”。而这些负担,最终全部转化为了基层民众的田赋、杂税和徭役。
宋代商业经济看似繁荣,但农业和基层手工业的发展空间被完全挤压。宋代实行“不抑兼并”的土地政策,导致土地高度集中,自耕农大量破产,税基却仍以农业为主。普通农户一年的收成,除去留足口粮,几乎要全部上缴赋税,根本无法扩大再生产;而那些享有免税特权的官僚、大地主阶层,又利用经济优势大肆兼并土地,将农民变成依附他们的佃农。这不仅导致国家的税基进一步缩小,更激化了社会的贫富矛盾。
南宋时民谣哀叹:“人贱不如泥,三叹而已矣”,足见底层生存之艰。《宋史》记载的南宋大规模饿死人的饥荒年份,从康王赵构称帝(建炎元年,即公元1127年)到陆秀夫背着小皇帝赵昺在崖山跳海(祥兴二年,即1279年)152年中,共有65个年份发生较大规模饥荒,占比一半。如此高频的饥荒不可能全是天灾造成的。
农民“谷未离场,帛未下机,已归他人所有”,即使丰年亦“糟糠不饱,短袄不穿”,被迫流亡或起义。王小波、李顺等农民暴动均以“均贫富”为口号,直指赋税不公。而方腊揭竿提出“是法平等,无有高下”的口号。在中国众多朝代中,农民揭竿而起最为频繁的,却是两宋,其数目之多空前绝后,宋朝前后三百余年,共经历了433次农民揭竿而起,两年就要发生三次!
朱熹曾尖锐指出:“古者刻剥之法,本朝皆备”,说明宋代赋税名目之繁、盘剥之深远超前代。清代史学家赵翼在《廿二史札记》中评论“宋制禄之厚”说,“其待士大夫可谓厚矣……然给赐过优,究于国计易耗。恩逮于百官者,惟恐其不足;财取于万民者,不留其有余。”
施恩于百官,唯恐给得不够多;向百姓收取赋税,一点不留余地。所谓的“与士大夫共治天下”,实际是“共享天下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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